作者:奧美社群團隊
編譯者:奧美公關 楊敏兒/黃逸旻
隨著行銷傳播方式持續快速變化,數位/社群行銷對品牌相當重要這件事,已經不須贅言。「文字部落客」幾乎可以說蔚為傳統行銷中的基本要素,新型態的意見領袖例如「影像部落客Vlogger」、「在歐美興起的Vine名人(Viner) 」、或是「Instagram名人」,相信行銷人員已不陌生。
然而面對這麼多新興的意見領袖,要如何評估和合作是所有行銷人員必定面對的課題。
新型態的意見領袖
部落客的形態在近年的變化相當快速,無論在行動裝置或是新的社群網路例如Instagram、Vine、Tumbler、Pinterest等,新平台的影響力在我們生活中隨處可見!而新發展的科技也讓這些部落客,可以更直接的驅動網友進行購買行為。對品牌而言這已是兵家必爭之地了。世界各地的品牌皆在競逐部落客的目光,積極地與這些「社群意見領袖們」合作。
而再進一步討論如何合作之前,品牌得先了解這群新興的社群意見領袖與以往的合作對象有何不同。
首先,他們是創作者(無論是文章、照片、微影片、或是插畫),會開始在社群擁有影響力,是緣於自己的特長(通常是藝術或娛樂方面)。而身為備受注目的部落客,他們也在尋找機會擴張自己的專業版圖。品牌須明白他們並不只是個部落客、業餘愛好者,更不是單純報導的記者。
面對如此不同的意見領袖,溝通和合作的方式也勢必得有所改變。除了在先前Social Influenc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文章中的原則外,還有一些建議參考的事項:
評量項目,無論社群領袖在何種平台,評量的標準皆不離以下三項,相信各位行銷人員對於「擴散力」和「相關度」並不陌生
1.擴散力(Reach):包含粉絲數/追蹤數/發文頻率/擁有社群平台數等
2.相關性(Relevance):品牌/產品相關性/受眾
3.共鳴度(Resonance):
- 權威性(是否看起來像廣告文/消費者會否買單)
- 故事性(是否添加部落客的個人角度講品牌故事)
- 回應率(該篇網友回應是否因品牌合作而減少)
- 正面回覆與否(是否對於品牌內容有負面評價)
相信各位行銷人員對於「擴散力」和「相關度」並不陌生,而第三項「共鳴度」則是在相較鮮為人知,但最為重要的項目。
最後,以下幾項守則提供與意見領袖溝通合作的參考:
<守則一>任何意見領袖的核心都是價值交換:僅靠費用搆成的合作關係並不屬於意見領袖行銷,品牌還可以提供另外對部落客有價值的合作方式,如新品搶先體驗、國外參加原廠發表會等。
<守則二>訊息透明:專案需標明合作案,以免觸犯法規。
<守則三>道德準則:不虛假行銷。
<守則四>發揮好內容 (無論是文章或是影片、相片) :將之利用到極致,除了該社群名人本身的粉絲外,更該將內容推廣。
Tips:在社群平台轉載並搭配廣告做為推力,是不錯的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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